平台运营
职工晋家 · 平台运营服务
一期平台建好之后,真正的难题不是功能,是有没有人来用。职工晋家运营服务合同 135.9 万元、一年期,做的就是把建好的系统变成职工愿意主动打开的东西。
约束 · 为什么难
01
合同要求的是「效果」,不是「功能」
运营合同里明确写了:如未按约达到活动场次或效果,甲方有权按未完成比例扣减费用。这意味着运营不是做做样子,是要对结果负责。
02
奖品与活动质量被写进违约条款
合同第九条列明:提供的技术服务不符合要求、或奖品出现伪劣商品,乙方须及时更正并承担全部费用;更正后仍不满足,甲方有权解除合同、退还已付款并赔偿损失。
03
数据与活动方案属于商业秘密
合同约定乙方对用户数据、活动方案等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,因违反信息安全规定导致泄露、丢失、篡改的,承担全部法律责任。
判断与动作
判断 01
把「发券」做成一条完整的交易链路
职工不会因为「平台上线了」就打开它。能让他打开的是具体的一次实惠。所以运营的起点不是宣传,是把一次券的发放做成闭环。
01选品与门槛——按出行、文化、娱乐三个高频场景选品,逐家谈资源置换;门槛定得太高会卡住领取率
02普惠群体定位——按单位勾选 + 身份证号检索圈定人群,并维护禁领名单,避免重复领取与冒领
03券码与核销——配置券类型、限领数量、核销时间窗口与核销方式(工会自核销 / 银联核销)
04履约兜底——把奖品质量与兑付时效纳入合作方约束,避免出现合同里写明的「奖品伪劣」风险
判断 02
按漏斗拆解,而不是按活动拆解
一场活动做完了,最难回答的问题是「它到底有没有用」。如果只看总领取量,永远得不出结论。
01曝光低 → 是渠道问题,换渠道或换投放位置
02领取低 → 是选品与门槛问题,换品或降低参与成本
03核销低 → 是履约与提醒问题,加提醒、缩短核销链路
04按渠道拆开看核销率差异,再回头调整选品组合与发券渠道
判断 03
把运营动作变成别人也能执行的东西
省级平台的活动不是我们一家在做,基层工会也要能自己发起。如果每个活动都依赖某一个人的经验,规模就上不去。
01商务对接 SOP——合作方准入、资质审核、资源置换谈判的固定流程
02券码配置 SOP——从活动建档到券码生成、测试、上线的检查清单
03活动上线 SOP——上下架时间、库存、限领规则、应急预案
04客诉处理 SOP——分渠道的响应时限与升级路径
结果
合同额
135.9 万
含税,税率 6%,一年期运营服务
付款结构
70 / 30
签订后付 95.13 万,验收合格后付 40.77 万
效果条款
按比例扣减
未达活动场次或效果,甲方按未完成比例扣减费用
保密义务
全责
用户数据、活动方案属商业秘密,泄露承担全部法律责任
复盘
运营合同和建设合同最大的区别是:建设合同验收的是「做没做」,运营合同验收的是「有没有用」。前者可以靠文档交差,后者只能靠数据说话。这也是我在这个项目里第一次真正被迫去回答「用户为什么不用」这个问题。